关于申报与评选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》的精神,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,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经学校研究决定,在我校启动2007年精品课程申报与评选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精品课程原则上要求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,课程已开设3年以上,课程负责人原则为本校具有教授职称的专职教师。
二、申报学校精品课程课件目录
1、教学队伍建设
2、教学大纲与授课教案
3、教材及参考书
4、教学手段与方法改革
5、课程考核方法改革
6、教学互动、作业习题、实践指导
7、教学现场录像(需有三位主讲教师,每人不少于50分钟)
8、课程评价(专家评价与学生评价意见)
三、申报与评选
1、本次计划在学校评选3——5门课程。
2、已评选为校级精品课程的,学校投入一定的课程建设经费,课程组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精品课程评选条件,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。
3、2007年在校级精品课程内择优推荐一门申报湖北省精品课程。
4、申报与评选的时间安排
(1)4月10日——18日,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申报;
(2)4月19日、20日,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。
特此通知
教务处
2007年4月9日 |